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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從初判表看出對錯?雙方責任該怎麼判斷?
初判表到底是什麼?
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簡稱初判表,發生車禍後30天向承辦警員申請,由交通隊承辦車禍案件的警員,透過現場測量、現場搜查、調閱路口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影片、當事人筆錄,依照車禍現場的號誌、標線、交通法規…等,所製作出概略的肇事原因,經整理後的初步結論,車禍當事人可能的肇事原因及涉嫌交通違規事實,依照「基本路權」來判定肇事原因。一般人對於「交通規則」熟悉,常常以交通違規來指責對方,但認定肇事原因主要是「路權」、「駕駛行為」一般人卻不熟悉!
看不懂初判表!車禍到底誰對?誰錯?
車禍發生之後,大部分的人很在意到底「誰對?誰錯?」,但一般人直覺反應就是對方來撞我,是對方的錯。
更精準來說,車禍事故誰錯比較多?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?而誰錯比較多就要負起全額賠償責任。
車禍求償前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、後體傷評估、再求償。
現在網路資訊透明隨時上網搜尋「肇事責任」相關文章,或加入免費社團把自己車禍發生經過PO上去,請網友來回覆解答,但此刻的您想得到的是,有利於自己的回文並不是真正解決之道,再者也無法辨認資訊真假,其實真的沒必要…
因為「路權」、「駕駛行為」是一門很專業的課程,「車禍鑑定」更是進階的專業課程,很多念交通相關課系的研究生,論文發表也都是以這些題材,您可想而知研究生需要花費多少時間才能順利發表論文!
每個交通事故都是單一個案,而且個案中的肇事責任、體傷程度、求償依據皆不同….這是大多數人常常忽略的!
初判表的用途
初判表僅能提供肇事原因參考,想明確知道肇事責任的話,必須要申請「車禍鑑定」,因為車禍事故頻繁案件也多,如果每一件小車禍都需要車禍鑑定後再進行和解會浪費太多資源,所以初判表提供肇事原因參考,讓調解委員會可依據此提供當事人談成和解,因此調解委員或保險理賠人員接受過類似的訓練,有足夠的經驗去判斷肇事責任的大小。
如以下圖來說明,台灣的肇事責任是以「路權優先」為基準,第1當事人的違規事實和可能的肇事原因:疑似超速行駛,未注意車前狀況。
所屬後方來車撞擊停置路邊的貨車,是肇事責任比較大的一方,負擔大約七成的肇事責任,可由初判表仍嫌草率,最好能搭配現場圖、現場照片或現場的車禍影片,就可以更具體明確的判斷肇事責任大小
當您申請調解後,調解委員、保險理賠人員在場時,都會以初判表起頭進行談判,是大家遵守的潛規則:『先釐清肇事責任,再談求償的事宜』。如果您的車禍損失與傷勢不是太嚴重,您也希望能盡快和解,使用「初判表」來作為肇事責任區分是很便利的,前提是在車禍當事人沒有爭議,申請初判表是免費的。
如果申請車禍鑑定需先繳交3千元,等待車鑑會開會時間需要1~2個月,開完會後寄出「車禍鑑定意見書」大約要1個月的時間,車禍鑑定時間也會因複雜度延長,有些甚至結果出爐都超過6個月,而6個月內必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權益,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。因此,初判表真正的功能,就是不複雜的車禍事故,讓當事人在初期的談判依據肇事責任的認定之後,進展到協商賠償的部分。
不認同初判表上的「肇事原因」該怎麼辦?
這是很常見的狀況。
網路資訊透明,會去網路上找資料,找跟自己類似的狀況,相信對自己比較有利的案例,初步分析研判表有可能會被推翻。
要推翻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的結果,需要經過合法的程序申請「車禍鑑定」,經過車鑑會開會的鑑定後,收到車鑑會的「鑑定意見書」,以這一份「鑑定意見書」作為最終的結論。
鑑定意見書出來後,有疑慮之當事人可提新出事證,還有一次「覆議」的機會,但您要先繳交2千元同時提出覆議申請!
補充說明:
車禍鑑定意見書只有肇事主因、肇事次因、同為肇事原因(責任比例5:5)、或無法鑑定這些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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