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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抽驗市售蔬果農藥殘留 6件不合格業者已下架處辦

彪網媒/台南 新聞中心

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4年度市售蔬果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計畫,至南市市場、蔬果零售業者、超市、賣場等進行抽驗市售21件蔬果檢測農藥殘留情形,其中15件符合規定,6件不合格(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)。針對不符規定產品,衛生局已責令業者立即下架停售,並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進行處辦或移請來源轄區衛生局依法辦理。

本次抽驗不合格品項包含常用調味蔬菜辣椒與九層塔,以及季節性蔬菜如皇宮菜、紅鳳菜、白花椰菜與菜豆。衛生局表示,這些蔬果已列為年度重點加強抽驗項目,以強化監測與控管。衛生局提醒業者,若蔬果農藥殘留超過限量標準,將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,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,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。衛生局強調,市售蔬果的農藥監測屬於終端管理,呼籲農民應正確施用農藥、遵循法規,確保農產品品質與安全。販售業者則應主動索取並保留完整交易憑證,並拍攝產品外箱之來源資訊(如廠商名稱、供應代號等)備查,以利溯源。若業者無法交代產品來源,將依《食安法》第47條,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民眾,選購蔬果時應優先選擇當季蔬菜,或挑選具有「生產追溯 QR Code」、「產銷履歷」等可溯源標章的農產品,以保障食用安全。為降低農藥殘留風險,衛生局建議可採以下清洗及處理步驟,可有效減少農藥殘留攝入:(一)浸泡:先將蔬果泡水 5~10 分鐘,有助溶解表面殘留農藥。(二)沖洗:以流動清水徹底沖洗,將農藥帶離蔬果表面。(三)烹煮時開蓋:高溫加熱並打開鍋蓋,促進農藥隨水蒸氣揮發。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,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-285-000。